我个人认为,乱伦这个词的使用本身即是有问题的,因为它是带有道德评判的,是“乱了伦理纲常”之意。相反,我主张换用“亲属间性行为”来代替“乱伦”一词。“亲属间性行为”,是客观描述,中性词。而亲属间性行为,有些是应该批判的,有些则是一种基本性人权的行使。
我在这里借用赵合俊先生关于“性人权”的论述。如果我们认为性是一种权利,那么就是与身份联系在一起的,是被给允的。......